当地时间周二,Facebook母公司Meta收跌2.1%,市值为5993.2亿美元,跌破6000亿美元。
6000 亿美元市值恰好是美国众议院为“覆盖性平台”制定的门槛,达到这个门槛的平台将受到一系列专门针对科技巨头制定的竞争性立法提案的约束。倘若 Meta 继续保持在这个门槛之下,就不必担心层层加码的立法提案对其业务和交易开展方式做出的限制,而其最大竞争对手亚马逊、Alphabet、苹果和微软却都会受制于此。
这些提案要最终成为法律还需要一段时间,有的还有可能半路夭折。具体的内容依然在修订之中,但根据最初的规定,即使一个平台的市值跌破 6000 亿美元的门槛,相应的条款依然会适用一段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的一项提案使用了比众议院更低的市值门槛 ——5500 亿美元。
不过,这些门槛也凸显出立法者在针对科技巨头制定法律条文时面临的困难。除了避免提案在获得通过时只能解决过时的问题,立法者还必须将目标企业全部包含在内。
其中一项名为《平台竞争和机会法案》的提案就会对 Meta 产生重大影响,前提是它在法案获得通过时依然能达到“覆盖性平台”的标准。该提案最初由纽约州民主党众议员 Hakeem Jeffries 提出,其副本由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参议员 Amy Klobuchar 提出,目的是加大“覆盖性平台”收购年轻潜在对手的难度。
Meta 已经因为现行法律面临一些反垄断诉讼,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指控它通过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收购保持垄断地位。倘若新的提案能够成为法律,Meta 就会受制于此,导致今后更加难以进行类似收购。
众议院版本的立法提案表示,当联邦监管者认定一个平台适用于某项法律时,该公司在被认定或起诉时或者此前两年期间,年销售额或市值必须达到 6000 亿美元(根据通胀调整后数据)。
参议院版本则认为,覆盖性平台应当基于“截至本法颁布之日 180 天内的交易日,该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每股收盘价的简单平均数”。
关键词: 现行法律 反垄断诉讼 Meta市值 60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