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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互联网租房企业不断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运营商财经网整理了一些租房平台因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案例。其中,我爱我家就有类似案例。
据2022年8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我爱我家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未向委托人书面告知其他需要告知事项,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最终被罚款3万元。
据了解。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成立,创始人是谢勇。 同时他也是我爱我家的董事长兼总裁。2017年2月,我爱我家借壳昆百大上市,成为A股唯一家地产中介上市公司。
天眼查显示,目前我爱我家控股目前最大的股东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次就是五八有限公司,双方分别拥有17.45%以及7.73%的股权。
日前,我爱我家发布2022年业绩预告。2022年,面临诸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我爱我家预计全年净亏2.4–3.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的11月份,北京我爱我家因被发现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所涉房屋未按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最终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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