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某运营商员工十多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00多万 年底终于要出狱了

据法院裁判文书显示,某运营商一员工曾利用职务之便,长达十多年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最终被判刑6年9个月,而到今年12月份该员工也终于要出狱了。那么当年的事发经过到底如何?接下来运营商财经网试图梳理揭晓。


(相关资料图)

为当地两家公司承接业务主动索取贿赂达213万元

据文书显示,该员工自2002年开始担任某运营商南方区级分公司实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假借别人亲戚身份入股当地一家通讯工程公司,并订立不实《合同书》,承诺为对方牵线承接了其负责的实业公司通讯线路、管道的设计、施工等业务,工程业务量约200余万元。并且,为该公司挂靠其他公司承接业务和办理《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等事项提供帮助。

也因此,自2007年开始,该员工在春节期间先后8次收受贿赂13万元。

2014年,该员工又因对方以所谓了结“股权”问题收取80万元赃款。

同年,该员工再次先后受到50万、30万元的赃款。

此外,该员工曾在2013年职位发生调整,不过仍在这家南方区级分公司出任共建共享建设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当地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具体工作。

此时,该员工再次利用新的职位身份为当地另一家通讯工程公司承接大量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1100余万元。

也因此先后收受对方“好处费”高达120多万元。

不过在本案审理期间,该员工家属已代为退款70万元。

曾辩护自己为自首请求从轻判处

根据文书显示,该员工的辩护人曾给出意见,其系为自首,并且在职权上对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并无直接关系,同时因其身体不佳,病历表明其头颅畸形,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不过法院审判认为,该员工收受贿赂金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代为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另外,该员工是在办案机关已掌握具体案件线索后被动到案,不是自首,不符合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

最终,该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刑期从2017年3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还要追缴此前所有的贿赂金额。

不管怎么说,到今年年底前该员工就能刑满释放了,不知是否洗心革面了?

(责任编辑:吴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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